2021年,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報與往年相比,主要變化有:
增添選考學科追求
改革前考生填報志愿時,同一個科類,考生基本可以填報擬報考學校的所有專業(有特殊要求的除外)。改革后,考生填報志愿須符合擬報考學校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報。
水平報志愿表提前批次的報志愿表公司、次數有著優化
平行志愿批次的志愿單位、數量有所調整。志愿填報由以“學校”為單位,變為以“專業(類)+學校”為單位,即1個“專業(類)+學校”為1個志愿,不再設專業服從調劑選項。普通類每次最多可填報96個志愿,藝術類、體育類每次最多可填報70個志愿。
我省填報志愿的方式與改革前相同,仍采用在高考文化成績公布后,考生網上填報志愿。